May 11, 2013

  • 丟東西

    有人也許會說,分開不太好,其實也不然,有時自己一個人也沒不好。現代什麼都追什麼都趕,跟車太貼撞得碎碎。我記得我在宿舍一年其實挺好,自己一個人有很多事都想得通。如果退休,兩口子在不用照顧的頭幾年自己住住看,其實很不錯。

    在某處看過,人一生要活其實所要的東西不多,所以有空就丟點東西。清出空間清心寡慾,可以省點錢也愛護地球,給自己一點點活動的範圍而不是給困住。Fight Club也有說過,不重複。

    其實是會改變的,你分手以後會有些Compensatory Effort,變成之前你想做的那個人,但是又不完全是,大概是某些Hybrid,你自己的詮釋。例如我喜歡上打Scrabble因為她打得很好,喜歡整潔和整齊,比較冷靜客觀也是之後養成的。不過也有很多事沒變,例如衣著打扮還是很土很隨便,花時間自己一個呆在家等等。Pros and Cons。

    撿拾舊物有對自己的歷史考古的意味,有哪些變了也有哪些不變,買的當時是怎麼想,發生過什麼事。除此之外也要有決心和判斷,非常有趣。我看著家裡三副Scrabble,過了四五年才開始了解為什麼分手之後當時對Scrabble著了魔。三副不同的款式但是同樣的遊戲,除了在家打根本沒碰過,三副真的好浪費

    這天丟掉了不少東西,有些傭人喜歡就送她。例如電筒,小時候常被父母打,之後躲在被子裡不敢出去但又怕黑,所以喜歡買電筒覺得好有安全感,後來太多。

    2013-05-11 19.11.31

    之前的手機,還有之前的短訊在。不過人已經不在,留著也沒意思,電池也早丟了不能用也難配,裡邊的東西多數沒法翻出來。其實重要的是她現在在你身邊,不在的話看多幾遍也沒用,能改變自己爭取未來才重要,也不一定要同一個人。現在等有空拿去回收。你不曾擁有什麼,所以也無法失去。生命也不是虛無的,不一定擁有,也可以分享。

    至於兩張SIM一張是當時的,另一張是當時想結識異性同台(3)所以開的,後來想起其實又浪費金錢又傻。簽約時十七歲付了一百元,後來才知合約要十八歲才有效力要我再簽新約,當時已經知道傻了所以寧願放棄那一百元也不願再簽,只是虛榮的問題,當時一個月八十元可不少。

    2013-05-11 20.04.26

    這些是聽著要Chok口音考會考,現在看來是錢鍾書的「駭而笑」,只想著說話而不是把話說好,典型不要臉而偏愛面子,真丟人,看著也不好意思。還有送她看的Crime and Punishment,她替我包好送回來。但是現在我都不讀,當時買去不過是裝傻的面子問題。大家都意淫著對方很有品味好高級,情侶們聽音樂會看電影吃飯等等,好貴。不過其實最少我自己比較低級。

    越拾越丟越發覺小時候太貪心太要臉太蠢,感覺像你讀舊日的筆記發覺自己的醜陋一樣。東西丟了不少,也不少雞肋,不過都丟掉吧,如果你這些年來都沒怎用過,又何苦繼續只為了自己的方便/不方便而空留著。

    太多東西分心,之前物質不夠是問題,現在物質太多反而要排除它們是問題。其它的東西不想了,做人坐這望那到底多會一事無成。如果窮一生集中做好一件事,能有點點的成就,那就已經很不錯了。

    最後Randomly送上一幅上載相片時看見的自己貼過的舊圖:

    6179284_460s_v1